甬派客户端记者 时晓竹
甬派记者刚刚从国务院客户端获悉,国务院近日作出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此前,科技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支持宁波、温州国家高新区建设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令人意味深长的是,申请提及的是“宁波、温州国家高新区建设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而批复的是“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法从“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数个字的变化,彰显了国家的战略高度和视角,同时也使得创建区域位置更加明确。
而这,对于“抢机遇、抢人才、抢项目”的宁波而言,无异于最好的春节礼物。
具体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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