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程序

宁波市盐城商会会员发展规范


    一、入会须知

宁波市盐城商会,是由在甬盐城籍企业家联合发起,经盐城市工商联(盐城市总商会)同意,宁波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宁波市工商联(宁波市总商会)管理的法人社会团体。商会的宗旨是凝聚乡情、联谊互助、合作共赢。盐城商会诚邀在浙江发展的各行各业盐城籍企业加入商会抱团发展,诚邀知名企业家入会领导商会建设,商会将努力为会员单位开拓市场提供援助,为宁波盐城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宁波盐城籍人士所办的、有较大影响的企业;

4、热心商会工作,定期缴纳会费。


二、入会程序

1、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宁波市盐城商会会员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反映企业风采的简介;

3、商会秘书处对申请人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认为合格的,提交理事会或会长会议审核决定;

4、理事会决定接纳申请人为商会会员的,由秘书处通知申请人在十五天之内办理会员注册手续;

5、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成为正式会员,商会秘书处于会员注册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本会网站和刊物上予以公布;

6、申请入会单位在接到秘书处批准入会通知后的15天内,到银行汇款或直接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的会费,逾期未交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7申请入会单位凭会费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式发票,并由秘书处发给商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宁波市盐城商会《会员证》;

8、入会申请未经理事会批准,申请人可以向会员大会再次提交申请,并由会员大会作最终决定;

9、会员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后,需及时通知本会秘书处相应调整。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1、出席会员大会;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提出议案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2、查阅商会章程、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3、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免费参加商会活动(自费项目除外);

5、入会、退会的自由;

6、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2、遵守本商会章程;

3、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4、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履行商会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五、会员资格终止

会员证实行年审制度,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1、书面申请退会的;

2、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

3、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在一年内不参加商会活动、或者不履行商会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4、严重违反商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商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5、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6、受到刑事处罚的。

会员向商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商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决定。会员资格终止的,商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在每年年检后10天内,在网站公布本会会员名单和当年终止会员资格单位名单。


附:《宁波市盐城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