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阅读:02017/12/19 16:46:28
各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首要政治任务。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部署,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我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特邀请到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副教授,宁波市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巢小丽博士宣讲解读十九大精神。请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此次活动。具体活动通知事项如下:
1.活动时间: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下午2:30
2.活动地点:南部商务区红巨大厦31楼会议室
3.活动安排:
特邀宣讲老师:巢小丽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副教授、博士
宣讲主题:十九大精神解读——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宁波市盐城商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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