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通知

阅读:02017/12/20 17:19:01

各位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宁波市盐城商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和时间

     (一)民主评议的范围:党的组织关系在宁波市盐城商会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民主评议的时间: 1220日至30日,为期10天。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的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一)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是否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化举行民主评议活动

      (一)自我评价。每名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自我总结。

      (二)党内外评议。每名党员先在党支部会上进行个人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互评后,由党支部牵头,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组织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考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四)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在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党员评议格次

      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民主评议结束后,将评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宁波市盐城商会党支部

2017年12月20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