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勤俭:如何更好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 提五点明确要求
阅读:02018/9/5 15:07:06
9月4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宁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
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四化同步”发展出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显著提升群众的住房条件、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和文明程度,真正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
娄勤俭指出,近年来苏北各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集中力量办了很多顺民意、惠民生的好事,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危旧房比较多、农房布局比较分散、村庄整体环境还比较差,一些村庄缺少人气、缺少活力、缺少生机等等。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非抓不可,必须抓好。全省上下一定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娄勤俭强调,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总定位。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苏北振兴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居住条件走在前列是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
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牢记总书记嘱托,抓住时间窗口期,补齐苏北农村住房这块短板;是顺应“四化同步”规律的必然要求,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提升苏北整体发展水平;是对农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要尽最大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
娄勤俭就如何抓好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搞清楚“哪些人要搬”。把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较差的农户,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零散居住的自然村组和单庄独户,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关房”和靠近污染源、靠近水源地、靠近生态红线的农房等作为优先推进对象,其他有住房改善意愿、愿意集中居住的农户也可以纳入,做到以户定建、以人定房。
二要想明白“人往哪里去”。顺应农民普遍意愿和城镇化规律,在布点上注意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布局等规划有机衔接,以此为契机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论证哪些村保留、哪些村缩减、哪些村提升,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状况、吸纳就业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系统谋划、分步实施。
三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创新思路、激发活力,做好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的文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文章、金融支持的文章,通过制度保障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债务。
四要研究好“房子怎么建”。房屋设计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确定合理的人均基准面积,做到既保障基本居住又兼顾改善需要,安排好水电路气网、学校医院、菜场超市、休闲广场、垃圾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配套。
五要考虑好“稳得住、能致富”。落实好保障政策,发展好特色产业,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搬迁农户有稳定的保障、充分的就业和持续的增收。
娄勤俭强调,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激发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内在动力。
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
要坚持试点先行,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实质性改善来引导农民主动搬、主动拆,大力支持基层改革探索。
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五级书记一起抓,省里负责政策指导,市里对本市域负总责,县级承担主体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支持。
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苏北高质量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领域,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依靠基层党组织,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系统谋划、稳妥推进,让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来源:北京西路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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