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系列解读【五】 | 企业如何享受用工补助
阅读:02020/4/7 16:33:45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享用近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惠企政策,商会将陆续为相关企业提供各项惠企政策的解读和答疑,重点包括税收优惠、社保公积金减免、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用工补助、科技补助、能源物流及其他等内容版块。企业朋友如在政策执行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留言给我们,也可以免费咨询专家老师,咨询电话:
徐立平:13505882429
殷晓枫:13600626365
用工补助篇第一期
Q:
1、我们是一家工业企业,疫情期间为组织外地员工返还公司,我们公司专门组织包车接外地员工回公司上班,对此是否有相关的补助政策?
A:
根据甬党发〔2020〕4号)第一条的规定:“鼓励各地和企业加强与外来员工输出地的对接,用“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甬。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机构联动外地相关机构,按镇乡(街道)“打包”组合包车接送外地员工,对接送中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
企业持签订的包车合同及付款凭证。向当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经审核确认后拨付给企业。
Q:
2、请问疫情期间对企业新增招工的情况是否有相关的补助政策?
A:
根据甬党发〔2020〕4号)第六条的规定:“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企业持新增招工补助申报表。可通过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也可线下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经审核后由人力社保部门拨付给企业。
Q:
3、疫情影响期间,返甬职工是否有相应交通补助?
A: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外来员工自行返甬,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的50%予以补助。”
由职工所在企业将申请员工花名册及职工返甬交通票据。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
Q:
4、疫情期间,因双职工都需要到所在单位上班,对其子女需要找人看护,对此是否可以享受相应看护补贴?
A:
根据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具体办理时,企业持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Q:
5、疫情期间,企业需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其他人才,对企业招用的上述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补助政策可以享受?
A:
根据甬党发〔2020〕4号第二条的规定:“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线上办理:微信关注“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关注成功后在首页点击“交通补助”菜单按钮,分类选择“高校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银行卡信息,并拍照或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后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将补助打到个人银行卡。
线下向中国宁波人才市场申报办理。
Q:
6、我公司部分职工从外省返甬,按规定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对此是否有相应的补助政策?
A:
根据甬党发〔202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有租房(住房)但不能入住的人员,由各地统筹协调一批酒店宾馆、公寓旅社,帮助解决住宿困难,并给予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的住宿补助。”
员工所在的非公企业需持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向当地乡镇(街道)申报,经审核确认后拨付给企业。隔离期间由个人自负住宿费用的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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