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财政部门此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相关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1号)的要求,2023年2月13日起,全市将启动一次性留工补贴和企业节日加班补贴申报工作。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活动5天及以上的省外户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对在2023年1月22日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正常开工的制造业、重点工程、外贸行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属生产、民生服务必需不能停工的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的参保员工人数,给予每人每天600元标准的加班补贴。
以上两项补贴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不含已申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返岗员工。
据了解,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补贴政策发布以来,社会反响热烈,截至2023年2月12日,全市经办机构已受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企业7158家,涉及返岗人员63549人,金额2459.31万元。
据悉,一次性留工补贴和企业节日加班补贴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3月12日,逾期不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甬易办”平台向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市本级纳税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
同时,人社部门特别提醒:“甬易办”平台为全市唯一申报平台。(“甬易办”网址:https://enb.ningbo.gov.cn/)同时,企业须将加班单、考勤表、工资单等原始凭证保存到2023年底备查。(制造业、重点工程、外贸行业加班企业名单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提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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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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